進展

參點貳. 透明度不足:缺乏誘因、強制性及標準

參點貳點肆. 責信與透明度進展

公益組織的自律

2005年三十多間大型公益組織共同成立「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」,透過自律公約要求會員團體(目前超過二百個)承諾募款誠信及財務透明等,並將年度財務及工作報告上傳至聯盟網站公開。同樣受限於前述的法制環境不健全等問題,資訊雖公開但實際可參考或可比較性不高。

自律聯盟從2011年開始要求會員填列自我檢查表、與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合作複閱會員團體財務報表(但沒有直接稽核)、輔導公益組織財務管理能力以及串連公益組織財會人員社群等作為,顯示自律聯盟積極推動改變。依公益責信協會統計,2011年自律聯盟會員財務報表基本錯誤,例如加總不合或報表不全等基本問題在後續年度已大幅減低。

然而國外研究指出自律機制仍面對許多挑戰:

  • 會員團體的規模及運作能量落差甚大,導致齊一的自律要求落實不易。

  • 做為非直接服務的議題(與overhead myth的困境相同),自律組織不容易募得所需資源進行培力、倡議或認證。

  • 公益組織的多元,導致發展各式標準並不容易。例如最低標準的會計準則,以及如何衡量績效及責信的指標等。

  • 加入自律組織的通常是自身已有相當能量及意識的中大型組織,真正需要培力的小型組織多半不得其門而入(小型組織無法全數符合自律要求,而且自律組織沒有足夠資源扶植其成長)。

  • 對資源和捐款的競爭等利益衝突,使得自律更形複雜。

  • 多數組織較關注它們所提供的服務,而非內部管理或責信議題。

  • 公益組織心態較保守,不容易要求它們資訊透明或分享。

這些挑戰明顯也存在台灣。同時也有研究認為,如果缺乏資金誘因(補助款或捐款等)或法制誘因(設立許可或免稅資格等),自律機能雖然有助於強化公益部門的規範及標準,但無法強制要求落實規範,也無法約束不遵守規範的組織。而自律機能不彰的情況可能導致弊端,誘使政府部門直接涉入監理,對公益部門的獨立性可能產生不利的影響,因此公益部門管理的收與放之間必須取得平衡。

培植財務會計基礎能力

針對公益組織財務管理能力不足,尤其是中小型組織人力和經費有限,內部無法建立穩定會計作業流程,外部也缺乏可諮詢的對象,經常面臨處理帳務上的困難。中華民國社會事業發展協會於2008年開始與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合作「公益組織財務管理能力扶植計畫」。該計畫每年招募約十個公益組織,以九個月的時間、每月至少半天,協助建立量身訂作的財務管理運作制度。透過這樣的顧問經驗,計畫主持人周筱姿會計師於2013年出版「公益理想實踐之路:非營利組織之設立與管理實務」,是同時兼顧專業及實務的參考專書。

此外,公益平台基金會於2014年12月推出「中小型NPO會計實務手冊」[1]。考量公益組織目的導向及經營方式與營利機構並不相同,該書由陳稻松會計師主筆並諮詢資誠、自律聯盟、聯合勸募海棠基金會等機構,除了反應民間在公益組織會計原則尚未標準化的努力,也納入公益組織的運作脈絡。一方面回應中小型組織提升財會能力的需求;另一方面則是延續「公益理想實踐之路」深化討論,更明確地朝透明化及實踐責信的方向前進。

倡議公益素養

今年新興的媒體平台「NPOst公益交流站」是台灣數位文化協會的公益素養推動及新內容媒體計畫,希望成為公益組織的發聲管道,讓更多人更加認識公益,希望可以增進社會「公益素養」。例如在高雄氣爆事件時,提醒災難捐款注意事項回應網路上對紅十字會的批評、冰桶挑戰時專訪台灣漸凍人協會了解捐款運用計畫,或是提醒捐款人應該將捐款視為投資並研究捐款對象等,促進公眾思考如何參與公益更有效率,更深度與公益組織互動創造良性循環。

漫漫長路?

簡言之,台灣公益部門責信與透明度提升,需要處理的就是缺乏誘因、強制性及標準的問題。依據前幾章節分析,台灣捐款與透明度沒有明顯相關,而整體法制環境也停滯不前,連帶影響的正是自律機能的運作空間。耐人尋味的是,雖然偶有大眾對特定公益組織運作的疑慮,對公益部門透明度也信心不足,政府部門卻未見相應的監理作為,也根本還沒到討論「收與放」的程度。

雖然近二年已有民間機構推動中小型組織會計制度的討論(但仍是一家之言,缺乏全面性的共識),也有媒體平台倡議捐款人提升公益素養(終究影響面有限,且捐款人行為不易改變),對照一水之隔的中國,進步還是稍嫌緩慢。補助單位(政府、聯勸或私人基金會等),以及政府各業務稅務主管機關的態度和作為,恐怕才是影響台灣公益部門透明度真正的關鍵。而透明度無法提升,談服務效能或責信都只是言之過早的假議題。

附註

[1] 可免費索取實體書籍,另有電子書版本供線上閱覽或下載pdf格式檔案。

Last updat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