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捐款人：不主動尋求資訊

## 參點貳. 透明度不足：缺乏誘因、強制性及標準

### 參點貳點壹. 捐款人不主動尋求資訊

交叉分析主計處統計最近一年曾捐款原因，「積功德求福報」（36%）、「家人朋友同事影響（6%）」及「募款人極力勸募（3%）」，這些對資訊需求較被動的捐款人合計45%，大概解釋了39%捐款人對捐款運用情形不完全清楚的最主要原因 。[粘嘉宇的研究](http://www.twnpos.org.tw/upload/research_list/1110201521571.pdf)更明確指出，

> 「無論大眾是否有自己主動去確認或瞭解非營利組織責信的行為，或對非營利組織責信程度的認知，並不影響大眾接觸捐款的意向，意味著非營利組織致力於提升組織的責信程度，對接觸性捐款的促進似乎沒有實質的助益。」

捐款人雖然「認知」財務透明相當重要，但反映在捐款「行為」不必然如此，而這也正是台灣公益部門成長的潛在瓶頸及惡性循環：**捐款人不在意導致公益組織不重視，但財務不透明又反饋為捐款人對公益部門整體的不信任，於是捐款決策最終仍偏向口碑或印象等主觀條件，資源分配效率無法提升、對大眾勸募更加困難，也難以防弊**。

此外，捐款人或補助單位不願意捐助公益組織「後勤行政費用（overhead）」，較偏好指定用途專款專用，公益組織的支援能量無法強化，也是重要原因。如此說來，大費周章公開財務資訊，到底好處是什麼？[部份研究指出資訊透明度愈高所獲得的捐贈收入較多](https://www.ntpu.edu.tw/econ/files/Journal/20100719122030.pdf)。但需釐清透明度與捐款的因果關係方向：有沒有可能是因為捐款收入多，董監事或捐款人要求較高且資源較充足，所以有餘力提升透明度？

透明度與捐贈收入關係不明確導致誘因不足，這個現象與[中國情況](http://apatw.gitbooks.io/observation2014/content/INPO/China.html)相仿，也是公益部門整體透明度無法提升的最主要關鍵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