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款人:不主動尋求資訊

參點貳. 透明度不足:缺乏誘因、強制性及標準

參點貳點壹. 捐款人不主動尋求資訊

交叉分析主計處統計最近一年曾捐款原因,「積功德求福報」(36%)、「家人朋友同事影響(6%)」及「募款人極力勸募(3%)」,這些對資訊需求較被動的捐款人合計45%,大概解釋了39%捐款人對捐款運用情形不完全清楚的最主要原因 。粘嘉宇的研究更明確指出,

「無論大眾是否有自己主動去確認或瞭解非營利組織責信的行為,或對非營利組織責信程度的認知,並不影響大眾接觸捐款的意向,意味著非營利組織致力於提升組織的責信程度,對接觸性捐款的促進似乎沒有實質的助益。」

捐款人雖然「認知」財務透明相當重要,但反映在捐款「行為」不必然如此,而這也正是台灣公益部門成長的潛在瓶頸及惡性循環:捐款人不在意導致公益組織不重視,但財務不透明又反饋為捐款人對公益部門整體的不信任,於是捐款決策最終仍偏向口碑或印象等主觀條件,資源分配效率無法提升、對大眾勸募更加困難,也難以防弊

此外,捐款人或補助單位不願意捐助公益組織「後勤行政費用(overhead)」,較偏好指定用途專款專用,公益組織的支援能量無法強化,也是重要原因。如此說來,大費周章公開財務資訊,到底好處是什麼?部份研究指出資訊透明度愈高所獲得的捐贈收入較多。但需釐清透明度與捐款的因果關係方向:有沒有可能是因為捐款收入多,董監事或捐款人要求較高且資源較充足,所以有餘力提升透明度?

透明度與捐贈收入關係不明確導致誘因不足,這個現象與中國情況相仿,也是公益部門整體透明度無法提升的最主要關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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